2、实施主体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为企业、大户或专业合作社,且主体建设积极性高,具备较强的组织发动能力。
3、达到一定规模。基地面积要求相对连片200亩以上。
4、具备引水条件。新建基地要具备与基地灌溉需求相适应的水源,引水方案可行。
项目三:常年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基础建设。包括机耕路、田间生产操作道、沟渠、排灌、机埠、泵站、农电等基础设施。
2、设施配套。包括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肥水同灌、生态循环处理、采后处理等生产设施;基地保鲜冷库、冷链储运设备、小型农机具、新型覆盖材料、病虫害物理防治等生产装备。
3、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包括大棚防虫网、性诱捕器、色板、杀虫灯等病虫害物理防治设备,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等生产投入品,以及农残检测、档案记载、信息管理等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4、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联系菜农紧密、实现返利分红、运作机制规范的蔬菜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带动作用明显、辐射作用较强的种子种苗基地,实现土地规模流转、产品统一销售服务的生产经营主体。推广应用高效种植模式和生产技术,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5、品牌建设。鼓励基地开展“三品”认证,支持创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推行净菜包装上市和实名制销售。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区域规划。建设区域主要为杭州城郊、五县(市)城关镇和中心镇周边地区。
2、具备一定规模。基地面积要求集中连片500亩以上。
3、实施主体明确。主要为生产企业、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
4、生产经营稳定。建设田块土地性质必须为基本农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有关规划。
5、现有基础较好。基地管理规范,档案记录齐全。已取得无公害产地和产品认证,近2年内未发生农残抽检不合格记录。
项目四: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1、标准化菌种场。重点建设菌种生产所需的高压灭菌锅、超净工作台、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等硬件设备,以及菌种培养室、出菇试验棚等设施。
2、专业化菌包场。重点建设大型粉碎加工机械、灭菌装置、菌包生产流水线、液体菌种生产等设备,以及堆料场、仓储库房、接种房及菌包培养场所等生产设施。
3、规模化种植场。重点建设菌包生产车间、培养场所、出菇棚、鲜菇整理车间、保鲜冷库等设施。
4、废枝条集中处理中心。重点建设堆料场、仓储库房等设施,发展粉碎加工等机械设备。
5、支撑能力建设。重点开展菌种技术攻关、生产技术研究和高效模式推广。积极培育新型产销主体,加大技术培训,建立直销点。加大品牌宣传和整合力度,鼓励培育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健全菌种繁育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大培育食用菌专业本土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符合规划重点。产品结构上以鲜销菇为重点,区域布局上以淳安县为重点。优先发展利用作物下脚料栽培食用菌,鼓励推进菌渣循环利用。
2、现有基础较好。标准化菌种场要有菌种生产许可证,具有菌种培养的基本设备;专业化菌包场要有一定的食用菌种植基础和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化种植场要求年种植规模50万袋或30万平方尺以上,主栽品种突出,带动能力较强。
项目五:森林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1、基础建设。包括沟渠管道、机耕路、林道、作业道、蓄水池,以及生产管理用房和产地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
2、设施配套。包括高效节水喷(滴)灌、仓库、保鲜冷库、产品加工和包装等生产设施;黑光灯、杀虫灯、性诱捕器等病虫害物理防治设备;配方施肥、农残检测、档案记载、信息管理等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体系。
3、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森林食品基地认证,推广应用森林食品(无公害)栽培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开展技术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建立营销队伍,创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带动辐射周边农户,实现产销一体化。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规划。建设区域重点为余杭、临安、富阳、桐庐、建德、淳安。
2、具备一定规模。区域规模要求2000亩以上,核心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
3、生态环境良好。产地生态环境优良,基地基础设施较完善,核心基地须获森林食品(无公害产品)基地认证。
4、经济效益较高。毛竹基地需具备一竹三笋(春笋、冬笋、鞭笋)或覆盖“冬出笋”生产能力;菜竹笋基地需具备春、秋两季出笋能力,核心基地亩均产值2000元以上,或亩均产值超当地同类20%以上。
5、产业化程度较高。有挂钩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工产品附加值增加20%以上。
6、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统一的品牌和商标,项目实施主体具有较强的社会化服务能力。
项目六:肉禽蛋奶基地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畜禽品种优良、设施设备先进、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模较大、生态环境良好、管理标准规范、生产水平较高、畜产品供给保障的基本要求,由业主申报,属地产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按照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供应保障的原则,着力提高商品基地的应急生产供给和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培育新型主体,完善应急生产上市风险补偿和政策性保险机制,确保应急供给能力。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位于杭州市内,牧场在非禁养区内,近期不拆迁。并依法取得环保许可(或排泄物已治理达标)、用地许可备案、《动物防疫许可证》和规模场登记备案等。
2、产品优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养殖档案齐全,社会责任心强,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取得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认证、杭州市名牌产品和产品主销杭城或在杭城有直销门店者优先。
3、具备一定规模。规模较大,生产稳定,设施设备良好,生产水平先进。达到以下规模:商品猪基地存栏猪5000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500头以上,年出栏商品肉猪8000头以上;商品肉禽基地存栏肉禽6000羽以上(优质放养肉禽存栏1.5万羽以上),年出栏3万羽以上;商品禽蛋基地存栏产蛋禽2万羽以上,年提供商品蛋300吨以上;商品奶基地奶牛存栏600头以上,其中成母牛300头以上,年提供生鲜乳1800吨以上,杭州市以上畜牧园区(小区)、生态示范场、标准化畜禽示范场优先。
项目七:标准化畜禽示范场建设项目
一、主要建设内容
对列入市级“菜篮子”基地的肉禽蛋奶基地(场),分批开展畜禽良种化、设备设施化、防疫规范化、模式生态化、管理制度化、饲养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提升改造。硬件建设重点如下:
1、改善畜牧兽医设施设备。按照高产稳产的要求,着力提升商品基地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重点推广饲料生产、自动饲喂、防疫消毒、防暑降温、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视频监控等先进设施设备。
2、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按照确保安全、实现优质生产的要求,着力提升商品基地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推广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规范畜牧投入品管理,基地通过无公害基地认证,建设标准化畜禽笼舍,完善以肉猪和奶牛为主的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质量追溯管理载体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