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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建管局局长 孙宗贤

  副组长: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党委副书记 李国昌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孙维珉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副局长 黄旭东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总工程师 孙宪阁

  成 员: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执法处处长 于 军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安处处长 刘吉光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质监站站长 刘昕光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安监站副站长 刘玉涛

  "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安监站总工程师朱民任办公室主任。

  三、"打非治违"重点

  (一)建设单位不依法组织施工、监理招标,不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含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规避监管,擅自开工的;

  (二)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管理的;

  (三)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

  (四)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五)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

  (七)对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时限整改的;

  (八)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九)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5月8日至5月底)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全面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分析本行业的形势,针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严重违法非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发动,督促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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