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巡回抽查(6月中旬至6月底)。
(1)市城乡建设委、市监察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市内四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 (2)对各区市在建工程和建筑市场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几点要求
(一)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应成立本区市建筑市场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要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组织严密,检查到位,取得实效。
(二)市场各方主体要对其所有在建工程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未进行自查、不及时上报、尤其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而被检查发现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要深入调查,分析研究,探索对策,建章立制,推进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
(四)市检查组巡回抽查时,各区市应积极配合,并及时向市检查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执法台帐、行政处罚案卷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五)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将《2012年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台账》报市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市内四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总结及检查登记表、汇总表,请市质监站、安监站于6月15日前报市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述昆,联系电话:85065885,传真:85061145。
附件:1.法定建设程序执法检查登记表
2.建设工程发包情况执法检查登记表
3.质监执法检查登记表
4.安监执法检查登记表
5.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执法检查登记表
6.建设工程项目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1:
法定建设程序执法检查登记表
区(市) 年 月 日
工程
名称
|
| 建筑
面积
| ㎡
| 工程
造价
| 万元
|
工程地点
|
| 结构/
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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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象
进度
|
|
建设单位
|
| 负责人
|
| 电话
|
|
施工单位(土
石方、深基坑)
|
| 项目
经理
|
| 电话
|
|
施工单位(主
体建筑)
|
| 项目
经理
|
| 电话
|
|
监理单位
|
| 总监
|
| 电话
|
|
土地使用证办
理日期及证号
|
| 规划许可证办理日期及证号
|
| 中标通知
书颁发日
期、编号
| 施
工
|
|
监
理
|
|
质量报建手续
日期及编号
|
| 安全报建手续日期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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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
时间
| 施
工
|
|
监
理
|
|
施工许
可证办
理日期
及证号
| 土石方、深基坑
| 办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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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
单位
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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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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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建筑工程
| 办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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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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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住宅再装修工程
| 办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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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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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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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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