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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年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2011年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建德、临安市水利水电局:

  现将《杭州市2011年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杭州市2011年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落实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管理各项措施,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三品”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实施产地准出管理,每批次农产品产地信息记录台帐完善、采收前质量安全性检测合格、出场时提供产地证明,有效对接“杭州模式”中流通环节的追溯需求。

  二、具体要求

  (一)全面实行准出管理

  1、加大标准化实施力度。一是要农产品“三品”基地按各产业的生产标准组织生产,做到按标准生产,使产品质量可控;二是要使业主严格按“三品”的要求进行生产,使基地和产品符合“三品”规定要求;三是要按照《630规范》和准出管理的要求进行产品的出场管理,使产品实现可追溯。各地要把生产过程、三品要求和出场管理的三个标准有机地进行整合,确保“三品”农产品基地的生产与管理过程达到标准化。

  2、建立农产品产地快速检测制度。各地要建立健全以保障每次批“三品”农产品采收前的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为核心内容的农产品产地快速定性检测制度。基地生产企业配置农产品质量速测设备,配备人员,对上市的产品进行质量自检。检测合格的产品,出具农产品检测合格证,合格证随货发送;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采收不出场,待再检合格后予以采收。

  3、建立生产档案制度。在生产基地建立种养区块生产档案,包括生产者、种养品种、农业投入品、农事操作和收获销售等信息,建立纸质台帐或录入追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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