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投入品“三管”工作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项新措施,具体实施与操作由各级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各地要严格按照农业投入品“三管”工作要求,统筹协调,互相配合,确保将各项工作实施到位。
3、加强快速定性动态检测体系建设。在继续做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监测等监测监控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推进快速定性检测室的规范化建设,要通过达标建设,促进农产品动态检测体系管理与运作的规范。
启动水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工作。重点抓好全市45个水产品主产乡镇的快速定性动态监测设备的配置及检测技术的应用,实行捕前检测制。 45个水产品主产乡镇快速定性动态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检测技术的应用指导工作,由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会同市农科院实验中心负责,各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及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辖区内捕前检测工作的开展。
4、 加大“三品一标”工作进度。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把“三品”农产品基地建设纳入对各级政府生态建设考核内容,每年进行建设进度量化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三品”基地建设工作,严格按“三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可的要求指导生产。要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积极组织申报,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性风险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制订出台杭州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管理的规范性操作意见,明确即时预警管理、中期预警管理和长期预警管理工作机制与操作流程。二是组建预警分析与管理专家库,开展被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预警分析,必要时出具预警报告,提出预警管理工作意见。三是完善质量安全预警管理理论模型。
6、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一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把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菜篮子”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园、直销基地作为重点,加强农产品生产的过程监管,严把质量关。做到投入品规范化使用,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品牌化建设,确保六大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二是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要根据特定条件下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个专项活动要有目的、有方案、有行动、有检查。通过不定期的专项整治活动,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中,有效提升监管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管理技能。要在“杭州模式”的监管体系下,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理方式,抓品牌建设,提升监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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