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处室:保化处,责任人:姚如滔,完成时限:2012年底)。
6、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监管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在职能到位前,结合保健食品清理换证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在职能到位后,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深化惩戒制度。对不合格产品或违法行为,严格实施约谈、披露、处罚等惩戒制度,规范保化市场秩序。
7、加强规范整治。加强生产检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落实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职能到位后,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指导企业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落实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以非法添加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缓解疲劳类、减肥类等保健食品和祛斑类等化妆品的整治力度。加强广告监测,强化联合监管,及时依法移送涉嫌违法广告案件。
8、深化监测评价。总结以往保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价经验,不断深化监测评价工作。全年监测评价保健食品300批次、化妆品200批次,及时掌握监测动态和分析质量风险,指导日常监管工作。正确使用监测成果。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价的数据分析,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完善监测评价结果的信息发布机制。
9、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国家局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相关工作。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等载体,结合“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万名药师进社区”等活动,开展“保化安全知识进社区”、“保化安全知识大讲堂”,宣传保化安全常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三)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处室:安监处,责任人:蔡宁加,完成时限:2012年底)。
10、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开放日活动。组织各层面的代表,参观本地的药品生产企业。让公众了解生产过程和监管要求,并介绍我们局主动监管的经验和成效(如中药材和饮片硫磺熏蒸专项整治、信息化远程监管、监督等级管理等),树立群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结合为工业企业服务和进村入企服务基层的活动,针对性地召开搬迁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搬迁进度,形成专报上报“两办”。对我市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分析公示,并链接一些小贴示,作为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的平台。
11、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力度。结合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等级评定办法,探索研究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对高风险企业和监督等级为B、C级企业的进行飞行检查,检查覆盖面100%。重点是结合国家局为期4个月专项整治,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与区、县(市)局联手进行监管。区县(市)局负责一年两次的系统检查,市局进行抽查,为医改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培训,确保新版GMP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