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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政办发〔2012〕27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有关单位,县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倡导餐饮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兴商,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黑食药监餐发〔2011〕94号)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证人民群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进一步确立标准,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创新监管方法,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广建设经验,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全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和制度,着力构建良好的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氛围。计划在泰康镇内争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阿尔善路示范街、塔拉街示范街、思歌腾路与乌尔善路之间的阿拉腾街路段示范街),促进餐饮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规范发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创建标准

  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的餐饮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质量事故零投诉。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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