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哈政发〔2012〕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包括10大方面、7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38亿元。
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
(一)建立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最低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行零就业家庭托底式安置,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对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对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供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6000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培训残疾人1000人,扶持残疾人就业600人、自主创业500人(市残联)。
(七)启动新一轮68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开发(市农委)。
(八)“以牧强县、以牧富民”,发展壮大20个牧业龙头企业(市畜牧兽医局)。
二、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方面
(九)改造棚户区1.5万户(套)、回迁1.7万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棚改办)。
(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0套、货币补贴1000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二)规划配建廉租住房2000套,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1500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三)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000万元(哈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四)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76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拆并488个分散小锅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五)成立社区物业站121个,维修老旧住宅1000万平方米,实现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六)完成6万户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市建委)。
(十七)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明码标价(市物价监管局)。
(十八)改造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对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市残联)。
三、畅通居民出行方面
(十九)新建、改造道路87条段、桥涵27座(市建委)。
(二十)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10月底交工通车3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一)新增大容量绿色环保公交车300台、更新300台(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调整、延伸、开辟公交线路8条(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三)实施配建6个温暖候车室、智能调度室、3个环卫工作休息室等静态交通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二十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300万平方米(市建委)。
(二十五)整治、改造居民庭院1027个、社区休闲广场20个(市城管局)。
(二十六)建设100个高标准绿化村屯(市林业局)。
(二十七)建设2000平方米以上中心社区用房8处(市民政局)。
(二十八)创建3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市民政局)。
(二十九)实施100个革命老区村屯饮水工程和45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市农委、市水务局)。
(三十)何家沟、马家沟郊区段沿岸综合整治(市建委)。
五、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
(三十一)向4.8万名学生发放助学金(市教育局)。
(三十二)新建4所中小学校(市教育局)。
(三十三)完成城区9所薄弱学校改造(市教育局)。
(三十四)建设50所标准化学校(市教育局)。
(三十五)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8所,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14所(市教育局)。
六、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方面
(三十六)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在承诺的定点医院住院正常分娩免收基层医疗服务费用(市卫生局)。
(三十七)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提高至290元,在县(市、区)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市卫生局)。
(三十八)为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做到应检尽检(市卫生局)。
(三十九)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市卫生局)。
(四十)启动市第一专科医院、市五院改造工程(市卫生局)。
七、完善社会保障方面
(四十一)为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二)实现8区10县(市)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三)将市政环卫临时职工、城管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使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工伤保险相应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四)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5万元,成人居民和学生儿童分别由6.5万元和8.5万元统一提高到11万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五)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人均提高10%左右,减轻生育人员个人负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六)适时启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实现实时刷卡结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十七)实现8区10县(市)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实施帮扶救助方面
(四十八)为市区城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发放“两节”生活补助1390万元(市民政局)。
(四十九)为市区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发放供暖补助1153万元(市民政局)。
(五十)为城区低保家庭中高龄失能老人发放护理补贴(市老龄办)。
(五十一)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市民政局)。
(五十二)对困难空巢老人开展网络养老服务(市老龄办)。
(五十三)对100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三查”服务(市人口计生委)。
(五十四)为生活困难群体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件(市司法局)。
(五十五)为涉及民生的大项目和弱势群体减免200万元公证费(市司法局)。
(五十六)对近3000名贫困残疾人实施救助和康复训练;对300名市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免费托养培训服务;对3000余名市区低保、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市残联)。
(五十七)开展救助孤困儿童,帮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助学活动(市妇联、市残联)。
(五十八)对100名贫困家庭唇腭裂患儿实施免费治疗(市红十字会)。
九、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方面
(五十九)建设5个社区文化中心、8个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2个行政村文化活动示范点、231个农家书屋(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
(六十)实施老年人文化娱乐“双百”项目,整合100个文艺健身示范队伍、100个街头文化活动场所,并将其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市老龄办)。
(六十一)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安装健身路径1610件(市体育局)。
(六十二)2区10县(市)广电网络整合10万户、数字化整体转换5万户(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六十三)建成哈尔滨音乐厅(市群力开发办)。
(六十四)哈尔滨市职工文化艺术宫主体竣工(松北区政府)。
(六十五)完成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工建设八区体育中心(市建委)。
十、强化信息化建设和安全保障方面
(六十六)开展“价费信息进千家万户”和为“农价宝”用户送信息服务(市物价监管局)。
(六十七)建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十八)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市公安局)。
(六十九)推进400个农家店信息化建设(市商务局)。
(七十)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市商务局)。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
类别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工作标准
| 资金来源
及数额
| 实施进度
| 完成时限
| 主管
市领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预期效果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
| 1
| 建立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最低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
| 最低工资力争达到从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的37%以上,逐步调高最低工资标准
| 根据省批准标准实施
| 对各项指标进行测算
| 下半年发布实施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低收入群体整体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基本生活将得到保障和改善
|
2
| 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
| 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完成
| | 启动工作并按时推进
| 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使更多的人走上就业岗位,提高其收入和生活水平
|
3
| 实行零就业家庭托底式安置,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 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人、认定一人、安置一人、稳定一人”
| | 按计划推进,“出现一人,认定一人、安置一人、稳定一人”
| 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满足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具体工作标准
| 资金来源
及数额
| 实施进度
| 完成时限
| 主管
市领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预期效果
|
上半年
| 下半年
|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
| 4
| 对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 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做到应发尽发
| 就业专项资金支付,数额约为1亿元
| 业务指导,组织区、县(市)受理审核
| 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减轻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
|
5
| 对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供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6000个
| 至少培训9000名失业人员,受训后创业成功人数不少于2700人,成功率在30%以上
| 投入资金约820万元
| 培训4500名失业人员,受训后创业成功不少于1350人
| 培训4500名失业人员,受训后创业成功不少于1350人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使一部分失业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
巩固发展就业见习基地,年提供见习岗位6000个
| 见习岗位需政府补贴部分通过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 提供3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 提供3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 12月末
| 曲 磊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区县(市)政府
| 为新毕业大学生提供积累工作经验的平台,促进大学生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