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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汕头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汕头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12]91号)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汕头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汕头市201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印发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35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汕头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安委会〔2012〕2号)、《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汕安监管[2012]68号)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责任”指导原则,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活动, 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伤害等三类事故为重点,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积极推进“三项行动”,不断加强“三项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由杨 鮀 生副局长 担任组长, 质安科 、 市安监总站 负责人为 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部门(机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由质安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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