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12〕12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2011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驻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首府环保工作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中心,强化水源保护,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涌现出的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集体、河西污水处理厂等12个先进企业及金寿等17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奋力拼搏,扎实工作,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在全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不懈努力。
附件:乌鲁木齐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企业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0个)
乌鲁木齐县
天山区
沙依巴克区
高新区(新市区)
经济区(头屯河区)
市建委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市城管委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先进企业(12个)
河西污水处理厂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化工试剂试验厂
新疆神新发展水泥有限公司
市热力总公司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乌鲁木齐明园物业管理中心
新疆农业大学水电暖服务中心
新疆天一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天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先进个人(17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