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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乌政办〔2012〕16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12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实现“三年翻一番、五年新突破”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争创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明确提出“一年完成三年造林绿化工作量,每人种植三至五棵树”的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2012年造林绿化建设工作,增加城市绿量,扮靓城市景观,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为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出发,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造林绿化工作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来抓,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真抓实干,大干快上,全力做好我市2012年造林绿化建设工作,努力把我市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到新的水平,为首府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目前正值我市造林绿化的最佳时节,各区(县)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部署、早安排、快行动,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热潮。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辖区绿化景观改造、优化、提升的方案,做到精细、精心、精致,分层次、有重点。中心城区要以打造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品质提升为主,城乡结合部等城郊区域,要以补绿增绿为重点,采取拆违插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多种措施,增加城市绿量。各区(县)要把造林绿化质量放在首位,种植的乔木胸径不得小于3厘米,同时强化植被的后期管护,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区(县)、市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要把造林绿化工作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要根据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任务,按照分区定人、每人不得少于3-5株的要求,定职责、定标准、定任务,尽快把造林绿化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全市所有单位、每一名市民,确保今年造林绿化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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