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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鲁木齐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乌政办〔2012〕21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处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鲁木齐市应对铬超标药用胶囊问题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浩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副组长:闫永平  市药监局党组书记
  成 员:何大社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荣  市经委副主任
  陶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 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文富  市卫生局副局长
  夏光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向东  市质监局副局长
  温尚志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卫  市药监局副局长
  吴伟成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黄 涛  市外宣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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