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乌鲁木齐市社区
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2〕23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12年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2012年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
(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扩大乌鲁木齐市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直销点)建设质量和规模,不断健全完善直销点管理、运营和服务机制,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平抑物价、方便群众。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改善民生、改变面貌,加强基层、加强基础”12个方面120件实事责任分解方案》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平稳,健全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积极推进我市直销点建设工作。
二、工作思路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改善民生、改变面貌,加强基层、加强基础”12个方面120件实事责任分解方案》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完善直销点管理、运营和服务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现有直销点的网点布局和质量,加快对全市30平方米及以下、租赁和由社区及物业免费提供的直销点重新选址和建设,扩大直销点建设规模,原则上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为直销点建设和管理的主体。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和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在直销点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