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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学习贯彻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2]49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教基二[2011]9号)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是教育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任务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解决好师资、实验仪器设施设备配备等条件保障问题,确保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全面落实。

  二、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活动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契机,通过骨干培训、远程培训、岗位自学、集体研修、专家视导等多种方式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三、深入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广大教师认真研究国家课程要求,熟悉国家课程方案,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课程标准,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要引导广大教师调整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引导广大教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辽教发[2011]163号)有关要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积极构建高效课堂,努力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

  四、积极推进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引导学校进行教学评价改革,改进评价方式和方法,注重过程性评价,强化评价在教学诊断和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在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特别重视对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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