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宁政发[2012]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对建设中的重大产业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沈健,副市长赵晓江、罗群、李琦任召集人,成员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督察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投促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公安消防局、南京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二、联席会议工作内容
(一)研究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二)重点协调解决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在项目用地、审批核准、环保、征地拆迁、外部配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
(四)通报和检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需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根据会议议题确定联席会议参加成员,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参会。
(二)联席会议召开前,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区县、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沟通联系,收集并研究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重大项目和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上会的具体项目资料(包括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其中:市经信委负责工业项目;市科委负责科技创新创业、紫金特别社区项目;市投促委负责外资项目;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
(三)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市督察办负责跟踪落实,并以简报方式通报落实情况。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能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理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