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的通知
(辽教发[2012]57号)
省内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辽教发[2012]44号)要求,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推进科研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 “社科委”)。
社科委是指导省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省教育厅社科委分为九个学部,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经济学;(4)法学;(5)教育学;(6)文学;(7)历史学;(8)管理学;(9)艺术学。
首届社科委成员的推荐和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首届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首届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刘国瑞 辽宁省教育研究院
副主任委员(学部召集人):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部 苑晓杰 辽宁师范大学
2.哲学学部 王国坛 辽宁大学
3.经济学学部 吴旭东 东北财经大学
4.法学学部 杨 松 辽宁大学
5.教育学学部 周润智 沈阳师范大学
6.文学学部 夏中华 渤海大学
7.历史学学部 田广林 辽宁师范大学
8.管理学学部 高良谋 东北财经大学
9.艺术学学部 张 伟 鲁迅美术学院
委 员: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部
房广顺 辽宁大学
魏晓文 大连理工大学
秦书生 东北大学
二、哲学学部
陈 凡 东北大学
洪晓楠 大连理工大学
田鹏颖 沈阳师范大学
三、经济学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