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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的通知
(辽教发[2012]57号)


省内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辽教发[2012]44号)要求,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推进科研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以下简称 “社科委”)。

  社科委是指导省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级咨询机构,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省教育厅社科委分为九个学部,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经济学;(4)法学;(5)教育学;(6)文学;(7)历史学;(8)管理学;(9)艺术学。

  首届社科委成员的推荐和遴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首届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首届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刘国瑞 辽宁省教育研究院

  副主任委员(学部召集人):

  1.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部 苑晓杰 辽宁师范大学

  2.哲学学部      王国坛 辽宁大学

  3.经济学学部     吴旭东 东北财经大学

  4.法学学部      杨 松 辽宁大学

  5.教育学学部     周润智 沈阳师范大学

  6.文学学部      夏中华 渤海大学

  7.历史学学部     田广林 辽宁师范大学

  8.管理学学部     高良谋 东北财经大学

  9.艺术学学部     张 伟 鲁迅美术学院

  委 员: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学部

  房广顺  辽宁大学

  魏晓文  大连理工大学

  秦书生  东北大学

  二、哲学学部

  陈 凡  东北大学

  洪晓楠  大连理工大学

  田鹏颖  沈阳师范大学

  三、经济学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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