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在监督行业设立党员先锋岗,广泛开展“三亮”活动,党员带头在项目、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上亮承诺、亮身份、亮责任,承诺规范监督、阳光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提高群众满意率。以“三亮”为基础,开展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和示范工程评选、监督规范化先进个人评选、群众满意率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三比、三评”竞赛活动,选树一批爱岗敬业模范共产党员监督工程师(具体标准见附件1),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监督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监督队伍。二是充分发挥监督机构战斗堡垒作用。要切实加强学习型监督机构建设,激励监督人员在学习中提升监督能力,在监督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大力营造和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学习制度,使学习能力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和业务素养不断提高;要认真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依法办事、按章行事,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抵制“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在解决群众关心的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上实现深化;要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监督机构(具体标准见附件2),不断增强监督机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本地本单位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创建意识。各级监督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定本地区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相应职能部门和人员,确保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到位,使文明行业建设做到组织、制度、活动、经费“四落实”,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要求、有措施。同时,各地要加强与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指导、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对创建文明行业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达到思想重视、认识统一、人人参与、从我做起、责任落实的要求。
(二)搞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培养敬业精神。促使监督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并编发季度性《简讯》,及时宣传本系统创建文明行业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充分展示行业形象,推进施工、监理等业内企业认真履行职责,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满意率。
(三)强化目标管理与考核。一是要对照模范共产党员监督工程师和文明监督机构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在广大监督人员中广泛开展自评与互评,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引领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二是要强化创建目标考核。各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创建目标动态考核和年度考核,要将创建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能力、创先争优、党风廉政建设等考评考核有机结合,统筹进行。对创建目标没有完成,监督工作规范化考核不合格,监督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未达到要求,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均作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评选各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