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成立201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辽教发[2012]69号)
省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健全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201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是辽宁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的研究、咨询、指导等工作。
二、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是由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治学严谨、热心教学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的专家组成。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厅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12年5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8人。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四、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研究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建设现状,对专业综合评价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省教育厅提供高水平的咨询报告;
2.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3.对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提出建议;
4.为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提供咨询;
5.完成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省专业评价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201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2012-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