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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1、加强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社区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积极动员、组织社区内居民代表、楼道组织、社区党员等各个层面人群,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社区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渠道,举办讲习班、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和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党代会报告中的新理念、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的认识,为宣传实践活动奠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2、确保带头领先。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先行组织广大社区干部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宏伟目标,迅速掀起全社区的学习热潮,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当好宣传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调动好广大群众参与宣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特别是市级以上各项工作先进社区,要积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3、抓好工作结合。各社区要围绕打造和谐社区、共建幸福家园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从实际出发,推进思路创新和工作创新,着力破解当前社区面临的难点重点问题,着重要抓好五个结合:

  要与创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相结合。要以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为目标,围绕“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要求,不断拓展全市和谐社区创建面,高标准建设社区、高水平整合社区、高质量服务社区,深化创建内涵,全面提高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要与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问题相结合。围绕建设“三城三区”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的生活品质,切实完善弱势群体的救助服务体系,开辟失业人员再就业渠道,积极推进“居家养老”工程,实现为民服务多元化,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要与提高居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相结合。要从居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把群众是否得实惠、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繁荣社区精神文化,进一步打造社区和谐人居环境。

  要与提升居民群众文明素质相结合。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网络,通过社区居民学校等载体,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各种社会力量,着力打造市民行为品牌,提升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要与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作风相结合。重点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社工素质、争创和谐社区等方面开展讨论,以增强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引导社区工作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方法,力求实效,努力发挥好基石作用,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良好的思想和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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