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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宣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城市品牌,凝心聚力开创杭州科学发展新局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在全市社区开展“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宣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开展宣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为主题,以争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打造“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动力,围绕建设“三城三区”的主要任务,引导全市社区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推动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虚实结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宣传实践活动与促进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结合起来,与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宣传实践和推动工作相互促进。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点面结合。根据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区分层面、划分层次,明确不同要求,确定各自的重点宣传实践内容和重点解决问题,采取切合实际的方式方法,有效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在面上营造声势,在点上形成特色。坚持统筹安排,注重长短结合。按照宣传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好时间,把握好进程,使宣传实践活动既体现阶段性要求,又贯穿上半年。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亲民为民。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宣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检验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切实在提高社区居民,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低收入阶层群体的生活品质上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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