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 张 敬 粮食处
副主任:谢克勤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成员: 陈泽平 粮食处
蔡楚广 储备部
骆仲权 粮食处
曾 梅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
李轶昊 粮食处
附件2:
广州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粮监〔2012〕50号)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粮监〔2012〕50号)要求,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本次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油罐)仍在存储粮油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以及立筒仓、浅圆仓进出仓工艺的行为;
3.直接利用包装仓储存散粮或超设计标高、超设计仓(罐)容存储粮油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1212),未实行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粮油进出仓未执行《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1206)等规章制度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
7.未执行烘干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