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密切协调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各区(县级市)在开展专项活动中,要加强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联合执法活动,及时反映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争取安监部门的支持。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的要求,把辖区内中央、省属企业纳入专项行动工作范围,统一部署,统筹实施。各区(县市级)、市粮食集团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市粮食集团要协调下属企业(库点),积极参与当地专项行动,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在穗的中央、省属企业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沟通。
请各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局)、市粮食集团于5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含电子文档)报送我委(粮食处)。
附件:1.广州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人员组成
2.广州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广州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及人员组成
为贯彻落实省粮食局《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粮监〔2012〕5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对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我委决定成立广州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职责及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审议批准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方案、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梁 永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副组长:朱文健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
成员: 张 敬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处处长
谢克勤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泽平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处副处长
蔡楚广 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储备部部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及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出现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粮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