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清廉本色,开展作风纪律教育,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
“廉洁”是干警的基本操守。要加强对政法干警的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抵御各种诱惑。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省委政法委编发的执法司法反面案例选编,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事)件,深刻剖析因执法不公正、制度执行不力、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权益、特权思想严重等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监所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炒作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干警对照一个个真实鲜活案例,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真正使思想受到触动,觉悟得到提高,本职工作得以提升。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按照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活动,通过个人自查、互相帮查、设立意见箱、发放评议表、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评价专栏、“开门评议”、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的意见、建议,全面核理、认真查摆与核心价值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在思想认识、管理服务、执法水平、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剖析原因,查找根源,落实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责任,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单位自查自纠材料要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个人自查自纠小结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结合自查自纠,深入开展“对标创标”行动,以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窗口单位)为载体,立标杆、找差距、定目标,规范流程、推动创新、强化保障,进一步巩固“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和检查指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活动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名单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于4月初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坚持联系实际。要把握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其他重要活动的关系,坚持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两排查一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监所基层基础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落实,协调推进,努力做到教育实践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