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资料管理
省教育厅将统一印刷基层报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下发,每个调查单位两份报表,一份用于留存,另一份用于上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地区汇总报表由各单位自行打印,用于留存和上报。各单位均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九、专家研讨
为配合政府对教育系统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教育系统服务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教育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定期组织教育系统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并形成相关分析性资料。
十、信息发布
全省教育系统服务业统计汇总数据通过省统计局验收后,才能向社会发布。在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如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印制内容详实、分类清楚、分年度的教育系统服务业统计信息手册,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发送,发挥统计数据应有的作用。
附件3:
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综合机关名称:
201 年
表 号:
制表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计量单位: LF302表
辽宁省统计局
国统制[2011]126号
2012年6月
千元
指标名称
| 代码
| 行政事业单位数(个)
| 固定资产原价
| 本年收入合计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合计
| 01
|
|
|
|
|
|
|
其中民办单位
| 02
|
|
|
|
|
|
|
续表一
| 本年支出合计
|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