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申报表中所列设计人员必须与图纸一致。在申报项目的图纸(软件)中应能反映其在该项目中所作的贡献,并按贡献大小排列申报顺序,以便确定获奖人数并按排列先后取舍。获奖人数严格按照《吉林省工程建设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中的规定执行。评审中将严格核对,如果发现仍有不实,将被记入企业不良记录或当即取消获奖资格。
(十二)文件及申报表格已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t.jl.gov.cn/)上公布,请各申报企业登陆下载,并按规定填报。申报企业应深入了解《吉林省建设工程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五、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此次评选工作由我厅勘察设计处负责,省勘察设计协会承办和组织具体工作。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直接上报。报送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至31日,过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保留期限为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两个月。
评审会时间及其它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安丽 谢英文 王旸
电 话:0431-82752399/82752400(兼传真)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吉林省勘察设计协会(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704房间)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项目申请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评选的项目,需在充分了解《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优秀勘察设计评选办法》的基础上,提供申报材料各一式1份,单独装订成册,并附电子版。
二、“工程设计的难点及先进性”一栏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的理由;
2、与当前国内外同类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情况;
3、使用新技术设计的专业和新技术的名称及来源(注明保密等级,可否有偿转让等)。
三、申报材料要包括有关附表及证明材料:
1、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境、安全效益证明及可量化设计值与实际值附表;
2、工业项目主要原料、材料消耗定额及产品质量设计值与生产实际值对比表(见表一、表二);
3、公用工程消耗定额设计值与生产实际值对比表(见表三);
4、工业项目废渣、废液、废气排放量及排放指标设计值与生产实际值对比表(见表四);
5、项目设计过程中各专业应用计算机软件表(自制,以体现应用先进设计手段)。
除以上5个附表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项目的特殊性另行设计表格,但所有附表均应有建设单位的认可。
四、国内工程设计单位合作设计的项目,由主要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在申报表上要准确注明合作设计的各单位全称和项目名称,由合作设计方共同加盖公章。
五、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内容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申报材料除申报表和有关工程设计图纸外,需按A4纸规格合并装订成册。
六、获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目的申报资料将存档备案,不予退还;未获优秀工程设计奖的项目在优秀工程勘察奖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行取回,过期不予保留。
七、《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优秀勘察设计评选管理办法》与吉林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可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