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安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及省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六、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基础建设。
66加快推进7支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安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办、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局、陕西煤监局配合)
67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企业、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强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办配合)
68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省卫生厅牵头,省安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69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省财政厅、省安监局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
70健全省、市、县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海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省安监局牵头,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交通运输厅及省级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7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省安监局牵头,省级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7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省安监局牵头,省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七、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四)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73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省安监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