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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

  (十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公益性,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包括废旧商品回收基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相关人员培训。争取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基金)等渠道,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处理有关技术设备的研发与示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相应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对新建、改造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专业分拣中心的配套建设费用要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同时要及时清理废旧商品回收领域存在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

  (十六)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基础上,加大对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的土地政策支持。对已列入或将要列入中、省两级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布局和选址,需要进行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同时,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存量土地建设废旧商品回收体系项目。

  (十七)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完善促进和规范废旧商品回收的相关制度,建立废旧商品回收统计体系,加强考核和评价。加快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重点废旧商品回收目录。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废旧商品回收行业标准,研究制定我省《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管理规范》、《废旧商品专业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和《废旧商品集散市场(基地)建设管理规范》等行业管理标准。

  (十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要发挥省、市物资再生利用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协会在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制定、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九)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教育,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废旧商品的回收和再生产品的使用,树立全民节约环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的良好氛围。在中小学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勤俭节约品德和废旧商品回收知识普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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