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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稳步发展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的规模和水平,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发电、生物质第二代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项目,推广集中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生物质气化示范项目,到201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生物质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00万吨,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220万吨。全省户用沼气总量达到200万口,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在地热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和热泵技术,努力扩大地热供暖规模。到2015年,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地热能供热水300万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稳步推进天然气、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全面实施“气化陕西”工程,加大勘探开发力度,积极开拓新气源;完善天然气输气管网和配套设施,扩大输气管网覆盖面,力争2015年市级城市气化率达85%以上,县级城市气化率平均达到60%,重点乡镇气化率平均达到40%,总气化人口1500万人,占城镇人口的68%。在榆阳、靖边等天然气采区,建设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主的能源项目,逐步降低工业对煤炭的过度依赖。加快煤层气、石油伴生气的勘探、开发、利用进度,建设彬长、韩城、铜川矿井瓦斯综合利用基地,将彬长矿区建设成瓦斯“零排放”矿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优化煤电结构。加快发展新型高效清洁煤发电技术,加快大容量循环流化床电站(CFBC)等示范项目建设。常规骨干电厂全部采用单机60万千瓦以上超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优先采用单机100万千瓦发电机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采用单机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到2015年,单机30万千瓦以上发电机组达到90%,单机60万千瓦以上机组达到60%。火电平均发电标准煤耗304克/千瓦时,较2010减少10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加快煤炭综合清洁利用。采用先进的选煤技术,加大煤炭洗选力度,充分利用煤矸石、煤泥等资源发电或制造建材,减少煤炭运输和原煤直接燃烧利用。到2015年,全省原煤入洗率平均达到70%以上,煤矸石、煤泥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产业培育行动。

  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以西飞、宝钛、比亚迪等骨干企业为核心,发展航空航天、卫星应用、高性能复合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组织实施大型飞机、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等重点产业工程。依托节能环保技术优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设备制造等产业。依托西电集团等重点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电网监控设备、大型风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重点实施西电特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化、陕开智能化低压电器基地、西安船舶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等项目,建成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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