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2〕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内河水运独特的比较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我省水运资源,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促进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大力提高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河流、湖泊、库区众多,内河水运资源比较丰富,主要通航河流有黄河、汉江、渭河、嘉陵江、丹江等,尤其是汉江具有优越的发展水运的自然条件,安康以下航道是国家规划的高等级航道,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河水运的发展重点。内河水运具有投资小、占地少、运能大、运价低、能耗低、污染轻等特点。加快发展内河水运,符合我省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对于优化全省交通运输结构、有效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推动流域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省内河水运发展较快,建成通航里程约1100公里,内河通航能力、运输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客货运量稳步提升。但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省人民安全便捷出行的交通需求相比,我省内河水运依然存在港航基础设施落后、水运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外部环境不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抢抓机遇、强化措施、通力合作,充分开发利用我省水运资源,大力提升水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推进我省内河水运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抓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以汉江高等级航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船型标准化和培育水运市场,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陕西水路交通。
(二)基本原则。坚持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综合考虑防洪、供水、灌溉及水资源保护等因素,统筹协调水运、水利、水电发展,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运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