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巩固发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发展农村实用技术型科普教育基地、科学研究与创新型科普教育基地、现代工业技术型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及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到2015年,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50个,具备优质的科普资源和服务能力。
4.广泛发展基层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和科普宣传栏(画廊)。在农村、社区积极发展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和科普宣传栏(画廊),推进网络信息站点建设,力争全区60%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的公共活动场所建有科普服务站(活动室、活动站)和科普宣传栏(画廊),并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电子科普画廊等新型科普设施得到发展。配备基层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提高科普巡展和服务能力。拓展农业科技服务车、乡村流动图书车、计划生育宣传车等现有资源的科普功能。
责任分工:自治区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环境保护厅、农牧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林业局、农科院、总工会、团委、妇联、气象局、地震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参与配合。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具体任务:
1.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2.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3.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
主要措施:
1.巩固发展科协组织系统科普人才队伍。在巩固提高科协组织系统科普工作者队伍的基础上,把各级科协组织的会员发展成为科普工作者,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促进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能力不断提高。加大对基层科协组织科普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落实科协组织系统的机构、人员编制及经费等政策,为科普工作者的发展和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2.大力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等,采取培训、示范和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加强对科普员的培训指导,提高科普员的素质,更好地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
3.着力壮大城镇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壮大社区科普员队伍。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组织、科技社团、社区科普学校、社区青少年工作室等,建设一批社区科普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对社区科普人才进行培训,组织其参与科普实践。
4.积极培育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建立发展中小学科技辅导员、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批适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培训基地,重点向南部山区、中部干旱带倾斜。
5.全面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强企业科普人才技能培训。利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普组织、科普场馆等科普资源,培养企业科普人才。
6.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建设科普志愿者网站(页),加强对科普志愿者的培训,为科普志愿者施展才能提供服务平台。重点发展科技学会等社团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学生科普志愿者队伍、离退休科普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7.加快高端和专门科普人才培养。围绕科普场馆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培养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学实验等高端人才,大力培养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等专门人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大型企业与相关机构建设高端科普人才培训、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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