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数字科普资源网络平台。调动拥有数字科普资源的各方面力量,建设行业数字科技馆等科普资源网络平台,构建支持视频、音频和图像等多媒体形式的交互式科普信息集成平台、发布平台和管理平台。培育和扶持一批对公众有较强吸引力的优秀科普网站,建立兼具知识传播和科学实践功能的专题虚拟科学体验区,构建包括观察认知、探索体验和实验制作等众多主题的虚拟科学乐园,使公众通过人机交互等方式体验科学过程。
4.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加强科普展教内容设计,围绕公众关注的科学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制定重点创作选题。开发、引进科教影视节目、科普图书、挂图等展教资源,并与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展教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挖掘具有鲜明宁夏特色和回族特点的科普展教资源,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普展教品开发的局面。围绕不同人群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化需求,结合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农业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党校等开展的培训教育活动,设计开发互动式、体验式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探索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责任分工:自治区科协、科技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民委、环境保护厅、农牧厅、卫生厅、广电局、林业局、安监局、农科院、社科院、广电总台、总工会、团委、气象局、地震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参与配合。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具体任务:
1.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对科技的传播。
2.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3.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质量。
主要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力度。开辟科技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定期进行科技宣传报道。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播出时间,综合性报纸增设科技专栏并增加期数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增加科技宣传专栏。各媒体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专门负责科技宣传报道。推动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开发。
2.打造科学传播品牌栏目。提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的科技专栏、专题质量,继续推出《科技之光》、《塞上乡村》、《宁夏科普》、《塞上新农村》等具有广泛影响的精品科技栏目,培育、扶持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
3.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加强对科技记者、编辑、导演等的科学素养教育,提高他们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坚持科学态度的主动性与责任感。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话题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4.提高各类媒体面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的科学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责任分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农牧厅、广电局、农科院、社科院、广电总台、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地震局参与配合。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具体任务:
1.增强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形成布局较为合理、数量适当的科普基础设施发展格局。
3.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主要措施:
1.统筹协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宁夏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全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的宏观指导、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建成一批科普基础设施,逐步拓展其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科普资源,创新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全面发展。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2.积极推进各类科普场馆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到2015年,建成石嘴山市科技馆,争取建设固原市科技馆,其他地级市和县(市、区)拥有综合性科普活动场馆或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达到10个;行业类、专业性科普场馆发展到30个,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众参观数量有较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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