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分工:自治区民政厅、科协、妇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委、环境保护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局、安监局、农科院、社科院、广电总台、妇联、气象局、地震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参与配合。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具体任务: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2.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3.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4.探索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培养参加对象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主要措施: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举办各类科学教育培训班、研讨会,加强对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教师培训,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鼓励师范院校设置科学教育专业,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科学教育教材建设,根据农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以科学发展观、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科学课程,提高培训效果。组织教学改革经验交流、科普讲座等活动,帮助教师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提高科学教育质量。
2.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边远农村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扭转中小学图书馆规模偏小和科技科普类图书数量不足的现状。推进宁夏教育网和其它网络媒体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快数字科技馆开发建设,使中小学科学教师和中小学生能方便快捷地从网络、图书馆获得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和学习支持。
3.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科技教育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机会和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科技场馆、科普示范教育基地等开展科技培训。支持中小学校以科普教育特别是防灾减灾知识教育为重点,积极推进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带动和促进广大中小学校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开展。
责任分工: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牧厅、农科院、社科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地震局、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参与配合。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具体任务: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开发。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区内外科普资源与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培育发展专业性科普产品生产制作机构,建立高水平科普产品创作队伍,加大数字化科普资源建设力度,增强科普产品制作能力。
主要措施:
1.繁荣科普创作。成立宁夏科普作家协会,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科普作品并推向市场。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组织编制贴近生活、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2.加大科普资源数字化建设力度。集成优质科普资源,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建立科普图库、科普动漫作品库、科普音像库、科普书库、科普报告库、科普基地资源库、科技馆展品库和博物馆藏品库等若干数字化科普资源数据库等,对各类科技、教育资源进行开发和转化,搭建数字科普资源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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