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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燃气经营许可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审批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得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燃气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审批程序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燃气经营企业的申请,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检查检验。发现不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和供应站点,其资产发生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的,应当在20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燃气经营许可证》作废。分立、合并、转让、出卖、租赁后的燃气经营企业或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供应站点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董事长、经理、分管安全技术的副经理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等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日内,向燃气经营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歇业90个工作日前,向当地燃气经营许可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停业、歇业理由充分,并落实了保障燃气用户用气的措施后,方可作出准许停业、歇业的批准决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停业、歇业。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供应站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检验检修和维护,对燃气设施安全运营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协助处理。
  第十八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在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检查时,要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作出书面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书面记录和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接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并于整改后1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给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由于客观因素(如违章占压、私接乱改等)不能按期整改的,报请燃气主管部门给予配合,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报告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第十九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负责供气的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等的宣传;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其中:商业用户、工业用户、采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并及时督促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燃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2: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分配表

沈阳市

01

 

金州区

06

 

清原县

07

 

北镇市

05

 

文圣区

02

 

建平县

06

和平区

01

 

瓦房店市

07

 

  本溪市

05

 

黑山县

06

 

宏伟区

03

 

喀左县

07

沈河区

02

 

庄河市

08

 

平山区

01

 

义县

07

 

弓长岭区

04

 

  盘锦市

13

大东区

03

 

普兰店市

09

 

溪湖区

02

 

  营口市

08

 

太子河区

05

 

双台子区

01

皇姑区

04

 

长海县

10

 

明山区

03

 

站前区

01

 

灯塔市

06

 

兴隆台区

02

铁西区

05

 

  鞍山市

03

 

南芬区

04

 

西市区

02

 

辽阳县

07

 

盘山县

03

苏家屯区

06

 

铁东区

01

 

本溪县

05

 

老边区

03

 

  铁岭市

11

 

大洼县

04

东陵区

07

 

铁西区

02

 

桓仁县

06

 

鲅鱼圈区

04

 

银州区

01

 

 葫芦岛市

14

沈北新区

08

 

立山区

03

 

  丹东市

06

 

盖州市

05

 

清河区

02

 

连山区

01

于洪区

09

 

千山区

04

 

元宝区

01

 

大石桥市

06

 

调兵山市

03

 

南票区

02

新民市

10

 

海城市

05

 

振兴区

02

 

  阜新市

09

 

开原市

04

 

龙港区

03

辽中县

11

 

台安县

06

 

振安区

03

 

海州区

01

 

铁岭县

05

 

兴城市

04

康平县

12

 

岫岩县

07

 

东港市

04

 

太平区

02

 

昌图县

06

 

绥中县

05

法库县

13

 

  抚顺市

04

 

凤城市

05

 

新邱区

03

 

西丰县

07

 

建昌县

06

  大连市

02

 

新抚区

01

 

宽甸县

06

 

细河区

04

 

  朝阳市

12

 

 

 

中山区

01

 

东洲区

02

 

  锦州市

07

 

清河门区

05

 

双塔区

01

 

 

 

西岗区

02

 

望花区

03

 

古塔区

01

 

阜新县

06

 

龙城区

02

 

 

 

沙河口区

03

 

顺城区

04

 

凌河区

02

 

彰武县

07

 

北票市

03

 

 

 

甘井子区

04

 

抚顺县

05

 

太和区

03

 

  辽阳市

10

 

凌源市

04

 

 

 

旅顺口区

05

 

新宾县

06

 

凌海市

04

 

白塔区

01

 

朝阳县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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