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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通知


  五、检查组的组成

  检查组每组7-8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联络员1人,各组专家配备勘察1人、结构设计1人、施工及质量监督2人。组长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担任,检查人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检查分组见附件1: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分组情况)

  六、各地检查工作准备事项

  (一)各级政府准备的汇报材料。

  (二)提供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清单。

  (三)提供必要的检查设备,如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游标卡尺等,并提供检查记录表及配合人员。

  (四)提供受检工程的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工程文件材料。

  (五)受检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须通知到位。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活动,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暖房子”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围绕检查活动,强化宣传力度,着力提高我省建设行业的质量意识。

  (二)每个工程检查完之后,检查组将存在的问题向工程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工程,下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

  (三)每个城市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

  八、其他事项

  (一)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反腐倡廉规定,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二)检查工作结束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向全省通报检查情况。

  二○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1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分组情况

  第一组:松原、白城

  组 长:战景赋

  副组长:陈利 刘洪林

  联络员:刘亮

  组 员:孟凡林、庞海泉、张奇志、栗新

  第二组:延边、长白山管委会、吉林

  组 长:王涌慧

  副组长:赵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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