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整治,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本次河道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清理时限,以设障责任人主动清理为主,通过协商,也可由所在乡镇、村负责按标准清理,所需费用由设障责任人负责。设障责任人既不主动清理,又拒不采取其它办法进行清理的,县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强行清理,所需费用由设障责任人负责,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村要教育并监督群众不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确保河道行洪顺畅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按着“疏浚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的理念,建立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达到“疏浚一条、管理一条、巩固一条”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强化河道巡查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县水务部门为主,公安、环保、国土、林业、工信、安监、冶金、黄金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执法小组,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日常监察机制。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明确时限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及时依法查处;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不服从处罚决定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执法不严、监管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
宽城满族自治县河道环境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尚武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桂梅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农工委书记
张品川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葛月龙 县人大副主任
刘术宝 县政府副县长
刘长清 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山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玄晓雷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赵凤存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鲁保正 县政法委副书记
任树勋 县法院院长
张宏民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旺 县公安局局长
杨文春 县水务局局长
任玉成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利民 县环保局局长
孟庆联 县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魏金魁 县林业局局长
张春会 县交通运输局局局长
夏禹玖 县信访局局长
王志广 县安监局局长
李长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电视台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