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围绕“农资打假、保障春耕春防”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强化协作”原则,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行为,遏制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增强农民识假辩假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行动重点
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深入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种子:以水稻、玉米、大豆、蔬菜等种子为重点,品种审定及授权和打击侵权为主要内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以复混(合)肥、水溶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兽药:以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为重点,严厉查处未受委托或超范围销售疫苗,坚决查处各类假劣兽药,积极开展兽药GSP宣贯工作。
食用农产品:以蔬菜、食用菌等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添加工业蜡、荧光剂等非食用物质、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整个行动于3月中旬开始至6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各地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和“绿剑”春季集中行动,制定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确定行动方式,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