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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平价副食品商店考核暂行办法

  情况
  (10分)
1.悬挂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平价商店牌匾的得1分;
  2.统一装潢和设置平价商店绿色笑脸标识的得1分;
  3.按国家有关质量规定要求,建立商品质量检测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公布检测结果的得1分;
  4.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价格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的,各得1分。
  
诚信经营
  情况
  (10分)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得15分。因商品价格、质量问题被投诉并查实的,每次扣5分;在平价商品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差价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15分。  
履行协议
  情况
  (5分)
认真履行平价商店协议书其它条款的,得5分。  
不定期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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