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认真抓好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严格按照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33号)要求,完善拖拉机报废补贴制度,严格报废工作程序,创新报废模式,使拖拉机报废更新逐渐走向程序化、常态化。
5、健全完善警农合作长效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警务联络室的职责定位、组织机构、运行保障、信息共享、拓展延伸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警农协作,实现拖拉机源头静态管理与路面动态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农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机交通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为重点,认真抓好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的落实
6、认真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中央、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杭州市购机补贴政策,继续提高水稻插秧机、育秧设备、粮食烘干机、油菜收获机等粮油生产机械的补贴比例。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补贴管理制度,完善补贴绩效评价,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监督检查。
7、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研究出台《杭州市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率先进入农机化高级阶段提供政策保证。
8、继续抓好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乡(镇)、村建设和市级特色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按照技术集成、突破创新、领域拓宽、整体提升的思路,采取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等综合措施,继续深入推进省级农机化示范区、乡(镇)、村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的引领辐射作用。萧山区要力争成为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基地,要与省级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其他区、县(市)要全面启动农机化示范乡(镇)、村的建设,原则上每个地方要抓一个乡(镇)、3-5个村作示范。拟在8月份召开创建农机示范乡(镇)、村建设现场会。继续抓好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
9、积极参与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参与2011年杭州市设施农业配套项目建设,加强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研究,示范推广设施农业的节能技术、温控技术、栽培技术和管理技术,加快设施农业发展。
三、以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载体,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