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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管局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一)认真传达学习市领导在6月1日全市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书面动员讲话,动员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6月1日,组织局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市安委办举办的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三)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6月上旬,各单位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事故原因,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1日至18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预案演练,加强事故预防以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组织一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会。各单位要组织一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会,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新一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安全日常检查排查,加强对自有物业、边坡、三防设施、游乐设施、特种设备、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汛防台风工作专项检查,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发动每个职工对本岗位涉及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如发现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治理方案。
  (七)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市城管局网站、《城管简报》上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进行报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及经验做法。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委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充分自查,强化整改。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基础管理,认真排查整改隐患,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
  (三)丰富内容,注重实效。要全面总结前几届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局安监办报送活动开展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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