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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2012)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冀建传真〔2012〕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全面做好“两会”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定于2012年3月2日下午3时召开全省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石家庄、唐山、保定市建设局做典型发言;通报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安排部署2012年,特别是“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场安排

  (一)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联通分公司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地址:石家庄中山东路117号)。主会场参加人员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设区市设分会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在本地分会场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到设区市分会场收看。在分会场参加人员有:

  1、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各县(市、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处)室负责人、安监站站长,华北石油管理局矿建处相关负责人。

  2、近几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

  3、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甲级以上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出席人数由各市建设局依据会场容量确定。

  三、有关要求

  (一)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负责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通知参会人员,要保证参会人数,保持良好会场秩序。

  (二)请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将会场布置情况及参加会议的本单位负责人名单和参会人数,于2012年3月1日下午15时前电告我厅安监办。

  联系人:纪薇

  电话:0311-87805368   传真:0311-87905003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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