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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及家长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严格执行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 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逐步推进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到2015年达到90%,到2020年达到95%以上;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的数量,农村乡镇至少建立一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学前教育普及县(市、区)达到85%,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4%。
  3.到2020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全省111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成基础教育强县建设任务,若干市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4.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到2015年达到99%,到2020年达到100%。在稳定现有办学规模的基础上,调整布局,大力促进农村普通高中进城集中办学,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5.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提高办学质量。组建20个左右职业教育集团,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50万人。
  6.快速发展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到2015年普及学前双语3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
  7.逐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8.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9.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0.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策略措施: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建立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和准入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规范0-3岁早期教育机构管理;推进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积极发展公益性幼教机构。各市、县(市、区)、乡(镇)均要有1所以上政府公办的、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优质幼儿园;落实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校长和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和交流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配置标准和经费标准,实现区域内学校校舍设备,校长和教师配置均等化,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工作,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
  3.促进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启动特色普通高中创建工程,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发展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发展特色学科,支持高中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培养特色创新人才。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积极推进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健全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制定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5.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儿童教育事业。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民族地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女童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儿童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加大少数民族双语师资培养培训力度。
  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能力为重,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探索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策略、方式方法和手段,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制度。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园每天锻炼1小时。普及青少年科学知识,规范体育、艺术健康教学,开足、开齐体卫艺课程,将美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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