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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辽政发〔2012〕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五日

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占我省人口的半数,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省政府颁布了《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政治参与、妇女与教育科技、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障、妇女与社会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10年来,各级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实施规划的经费投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有力促进了全省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截至2010年,《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劳动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和完善,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未来10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为妇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但是,妇女发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全面促进妇女的进步和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素质和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控制在12/10万以下,2020年控制在11/10万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5年达到80%,2020年达到85%。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2015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2015年分别达到60%和50%,2020年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7.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8.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落实对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全额拨款补助政策。合理解决农村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的待遇问题。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各设置1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提高妇女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的管理和救治。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全省普遍实行住院分娩。加强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为农村贫困地区适龄妇女实行“两癌”免费检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按规定提供医疗救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减少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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