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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2〕7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2〕1号)要求,为深入开展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制定2012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落实工作措施为重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得到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治理指标:全省县城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抽检合格率达到99.5%,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9%,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水果和主产区茶叶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主要任务与工作分工:

  1.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开展重金属监测。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工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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