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重心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公务员局、财政厅)
(三)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8.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1)改革补偿机制。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今年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药品加成率降至8~10%。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增加政府投入等多种途径解决。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牵头单位: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
(2)调整医药价格。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积极推进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压缩中间环节和费用,着力降低虚高价格。(牵头单位:省物价局、卫生厅)
(3)发挥医保监管功能。同步推进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全省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20个。通过购买服务对医疗机构给予及时合理补偿,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核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降低群众自付比例。(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4)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厅)
(5)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和用人自主权。在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牵头单位:省卫生厅、省委编办、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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