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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飞华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飞华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14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飞华汽车修理厂等两家代理机构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产险[201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市飞华汽车修理厂”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上述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
1L06329213北京市飞华汽车修理厂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五街村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2746726377北京恒信懋华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赵辛店955号机动车辆保险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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