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2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吉建法〔2012〕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地局、公用局、园林局、行政执法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厅行政执法行为,结合2012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暖房子”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吉林特色城镇化建设等中心工作,根据《2012全省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各项执法检查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