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召开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建质〔2012〕10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推进科学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建筑市场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28日开会,2月27日全天报到。

  二、会议地点

  河北颐园宾馆(省人大招待处),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

  三、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国家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四、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主管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工程标准、建筑市场稽查的科(处)长;各设区市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各设区市抗震办负责人;各设区市招标办、交易中心、质监站、安监办、造价站、稽查办、城建档案馆负责人。

  省招标办、监察办、标办、造价站、质监站、安监办、城建档案馆、驻京、津、晋、沪建管处、省设计院、规划院、建研院、建勘院主要负责同志、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有关负责同志。河北省工程设计大师。

  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省有关新闻单位记者。

  五、会议日程

  上午9:00-12:00,召开大会。

  下午14:00-18:00,分别召开专业会议。

  六、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和通知本市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开发区建设局),并统一填写代表回执(附后),于2月24日12:00前发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联系人:闫凌燕,邮箱:zac3103@126.com,电话:0311-87904534,传真:0311-87805328)。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