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推荐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推荐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建德市、临安市水利水电局,各有关单

  位、局机关有关处室: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开展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助世博、保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重视组织部署,强化措施落实,有效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杭农质〔2010〕77号)安排,决定开展全市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法制、农产品检测、“三品一标”认证和畜牧业、水产业、种植业等相关单位;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为直接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以在一线直接从事整治工作的同志为主。

  二、名额分配

  全市评选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6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2.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全面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措施得力,执法力度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出现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3. 工作创新,宣传到位。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等长效监管工作,监管方法和措施上有新的做法或经验。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农业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业务能力强。熟悉掌握本岗位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是本单位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主要骨干。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