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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浙教工委〔2012〕1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及义乌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大力学习、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现就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特别是教育系统师生学习的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体现。教育系统是学雷锋活动的主体和重点,各级各类学校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阵地。新形势下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指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凝聚师生员工的意志和力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全面提高全省大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着力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建设
  1.扎实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年3月为全省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月”。各地各校要以“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浙江精神、汇聚道德力量、培养时代新人”为主题,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通过组织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座谈、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雷锋精神大家谈”、“我与雷锋精神同行”等主题讨论以及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引导大中小学生了解雷锋先进事迹,感悟雷锋时代精神。要把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与弘扬新时期浙江精神紧密结合,与培育学校精神紧密结合,融入课堂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学校管理。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和树立教育系统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在每年3月表彰一批“学雷锋先进集体”、“学雷锋班级”、“志愿服务标兵”等先进典型,组织一批各行业先进模范到各地各高校开展巡讲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高尚风范和优良品格,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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