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201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浙教办高教〔2011〕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
  为加强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学习中心对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支持服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精神,我厅对2003年下发的《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厅。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具体管理措施。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学习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特别是对未经审批的单位非法招生办学,要查明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促进现代远程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委办〔2008〕116号)要求,现对《浙江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浙教高教〔2003〕198号)予以修订。
  一、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界定
  本办法中所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以下简称学习中心),是指设立在浙江省境内、面向浙江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教学支持服务和管理的机构。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远程教育试点的高等学校(以下简称举办高校)依托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依托单位)设立的学习中心,以及经教育部批准提供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体系)设立的学习中心。
  学习中心的职责是接受举办高校的委托,根据举办高校的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配合举办高校进行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学生学籍注册、学习支持服务和日常管理等现代远程教育的支持服务与管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